朱啸虎仲裁想要钱
来源:阑夕
双11当天,月之暗面被上一轮创业期间的前投资人发起仲裁,突然就成了一条没头没尾的新闻,刷得到处都是。
新闻全无细节,倒不是媒体不努力,而是仲裁文件在法理上需要保密,根本不可能曝光,于是操作手法就只能走喂料路线,面向的是吃瓜市场。
效果还是显著的,国产AI行业向来缺少故事,一有动静就会满城风雨,只能又苦一苦月之暗面了。
谈及仲裁实情,其实并不复杂,作为连续创业者,杨植麟创办月之暗面时,已经拿出部分月之暗面的股份作并得到了老股东们的确认,当时没人提出异议——从月之暗面的体量来说,这是一个小得不会有人过问的项目。
坏就坏在月之暗面出乎意料的跑到了国产大模型的第一梯队,投资份额变得洛阳纸贵,在一级市场几经抬价,估值已经坐火箭到了30亿美金的独角兽级别。
此时,上一家公司的投资人,觉得亏了⋯⋯
所以朱啸虎的金沙创投这次带头逼宫,提出天价要求,于是几乎所有关于月之暗面的突发状况,都开始排队出现了。
不过话说回来,创业者对待一路跟来的投资人,确实存在平衡的艺术技巧,但前提在于,两边都得是体面人才行。
正面的例子,可以看张一鸣和王兴,在创办字节跳动和美团之前,他们都有相当长的失败经历,但基本上都能hold住‘投人,而不是投公司’这条原则,并在最后做成的公司上,给老投资人预留上车机会。
处理得不好的,比如紫辉和锤子之间的纠葛,罗永浩认为新公司给锤子科技的老股东们保留5%的原始股权方案已经是仁至义尽了,但郑刚嫌少,动用回购条款去狙击新公司的融资。
一损俱损,一荣俱荣,道理都懂,但总难免事与愿违。
比较难以理解的是,风险投资行业最近这些年来把自己干成了风险厌恶的形状,这才是最离谱的,罗永浩数控当时跟着郑刚一起发起回购的投资人私下跟他解释,自己是为了表态给出资人(LP)一个交代,希望理解一下。
再看月之暗面被提仲裁的报道,‘提出申诉的老股东也不是全部,可见大家的意见并不一致’,是不是太像了点儿?
就很难绷。
只能说Kimi的出圈已经藏不住长满低垂果实的枝条了,创投关系向来都是共苦易而同甘难,过苦日子可以穷开心,到了有路虎可开的时候,也是抢车钥匙撕逼的开端。
AI行业还是太缺尖子生了,技术集中度很低,竞争方式只有跑分,能在产品端直接获客的少之又少,在言必称PMF的环境里,Kimi能够做到和豆包二分天下的程度,相当难得。
某种意义上,我也能够理解‘别让月之暗面跑了’的心情,但手段不高明,只会制造囚徒困境。
这么逼宫真的想清楚了吗?
何况杨植麟都不是他上一家公司的一把手,只是3号位,在老股东不跟投的前提下,还可以受让最丰厚的股份回报,这根本站不住脚。
几个月前,Y Combinator的创始人Paul Graham写了一篇文章,讲了一个‘创始人模式’的概念,大意是,在很多人眼里,经营一家公司,核心就是管理,但从硅谷的历史来看,真正能够跑出来的成功企业,大多都是依赖创始人的直觉行动,哪怕这种直觉会被投资者和经理人们视为离经叛道。
利益分配的确是一件敏感的事情,在商言商的谈钱也不会伤感情,但不尊重创始人的所谓博弈,永远都只是一种上不得台面的情绪讹诈而已。
而且真实的商战,也不应该这么抽象,AGI还没影呢,人性的弱点就提前控场了,过于讽刺。